詐騙案件層出不窮,有些民眾還有遭到詐騙的經驗,不過,律師表示,民眾被騙之後,不要只是懊惱,可以趕快向警方報案,提出民事訴訟,主張人頭戶不當得利,接著利用代位受領的方式,拿回被騙的血汗錢。

(杜大澂報導)

上了詐騙集團的當,可別自認倒楣,不僅要立即報案,其實還有一個法律的徒徑。民眾只要記下匯款的帳號,警方就會通知銀行凍結戶頭,接著被害人就可以提出民事訴訟,根據民法第179條的不當得利,主張對方獲利無法律上原因,也造成自己的損失,再以民法第242條債權人代位方式,代替債務人行使債務,領回被騙款項。律師歐陽弘解釋了理由。

律師認為,由於人頭戶、車手不可能出庭主張是自己的錢,即使銀行有管理帳戶的義務,但沒有辦法得到原帳戶人的答辯,法院只能依照被害人提出的代位權判賠。根據了解,法庭實務上,的確有被騙民眾,因此領回了二十多萬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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